工伤认定费用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谢谢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有交社保,工伤认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交社保,则工伤认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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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2
工伤认定费用如果是指劳动能力鉴定费,答案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是: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工伤保险条例》,就是以上朋友所说的第十二条的规定。

工伤认定费用如果是指工伤赔偿,那么,单位参保的话,哪些由工伤保险赔偿,哪些由单位赔偿;单位没参保的话全部有单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回答不是你需要的,提问请再具体一些。
第2个回答  2012-03-02
你是说劳动能力鉴定吗?
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追问

谢谢你,我看你比较接近了。但是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比如某个省说工伤认定不用交钱”原话。然后你帮我找到这个法律依据。

第3个回答  2012-03-0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所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单位未办理社保,应有单位承担。
第4个回答  2012-03-02
《工伤保险条例》及施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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