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9-13
1、从实际情况考虑,现在公司是准备将你辞退,所以我们主要就讨论在这种背景下你如何保护自己既有的合法权益。
2、公司当初口头承诺你转正后工资的金额,但你能不能提供有关书面文件呢,比如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的文件,上面能证明你们约定的转正工资金额。(应该是没有的吧)
3、公司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你无法举证。也许只能以你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来计算试用期满后公司应向你支付的工资金额。
4、你可以向公司主张以下权利:
a、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已达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b、补足你应得的工资金额。
c、补缴社保(估计你的公司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保)
如果公司愿意和你协商,补缴社保部分可以让公司折算现金给你,如果公司的态度不好,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申请是免费的。
当然,你的争议金额本身不大,仲裁毕竟耗时,祝福你可以和公司达成友好沟通。
第2个回答 2011-09-1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的工作时间直接算作劳动时间,即不存在试用期一说。那么你工作已经满一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要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到与你补签劳动合同为止,替你补缴社会保险(五险)。如果不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只能算作事实劳动合(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形成事劳动关系,如招工表格、考勤报、工作胸牌、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否则你会处于举证不利的地步,不能确认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只能按口头劳务协议,支付你试用期的工资,你也是办法的),除了用人单位支付以上的经济补偿外,另外提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再支付你二倍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然后用人单位出具与你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通知书,那么你与用人单位就没有任何劳动瓜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