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上规定连续三天旷工当自动离职处理,那假如我隔两天旷工一次,隔两天又旷工一次,能不能算自动离职

如题所述

1、劳动法并没有规定旷工几天可以当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个可以由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来制定的,另外地方人民法院针对此类情况,也有一些说明的。
2、如:《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9.5【旷工解约的认定】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而劳动者擅自离岗连续超过五日或者六个月内累计超过十日,用人单位据此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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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7
问题解答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员工旷工多久算自动离职以及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单位如果有规章制度,其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07-10-12
自动离职不存在法律依据,按照1982年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除名相当于自动离职吧.)

不过这种做法,有违道德标准.为正常人所不耻.
第3个回答  2007-09-28
那样不能算的。。。
但是要注意还有其他限制条款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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