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只发1半另外1半1年1结违反劳动法吗?

后面那1半过完年给的是按全年应出勤的天数多出来的算
就是比如2011年全年应上班250天,然后我比如说上了251天就算1天的加班。
还有他平时请假《请假有扣钱》和放假的天数都算进去了这样算合法么?
我有签合同的2年2010年3月开始的

1、当月的加班应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只发一半另一半年后再结,是拖延发放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加班时间的算法也不正确:每天工作8小时,超出的时间都是加班。不能按天来计算,更不能全年总体看是否加班。

不同时间加班的费用也不同:平时加班应给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应支付200%的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这样全年总体、综合看加班时长、按天计算加班费,劳动者很吃亏。
3、关于请假扣钱:请事假扣钱没得说,如果是请病假,在法定病假期间的不能扣工资,应发病假工资,且扣完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总之,加班工资应当按实际加班费用、按月随工资发放,你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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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0
平时加班跟周末加班还有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是不一样的,如果用人单位只是以较少的算法来算加班费的话,也是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2-01-10
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资应该每月至少结算一次......,可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第3个回答  2012-01-11
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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