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
我在北京一高校后勤工作,今年(07年6月)将退休,我是1977年4月由学校街道委员会组织到校办厂(是学校全民所有制编制)电工班做临时工,一直干到1979年8月在电工班转正,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没有间断过工作时间,没有离开过电工班的工作.可现在退休工龄的计算中没有计算那两年的临时工工龄,请教大家我的临时工龄可以计算在正式工龄里吗?
谢谢大家
为了证明这两年临时工的时间,我找到了当时接我的电工班的老班长,老班长并给我写了连续两年临时工工作的证明.同时也找到了当时的老厂长,老厂长也给我写了同样的证明.拿着这个证明,我找到以前的工厂,厂领导还给我盖了工厂的公章.
并找到了当时组织我们去工厂的街道主任,主任也给我出具了同样的证明.并盖了街道的公章.
请教大家这样的证明有用吗?
可以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扩展资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