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发工资了还发生育津贴吗

如题所述

产假发工资了还发生育津贴。
女职工享有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和生育津贴两项福利。其中,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同时,也可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两者不会互相影响。具体的生育津贴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1、参与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有个人帐户;
2、生育情况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3、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的时间达到当地的标准。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支付期限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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