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3、用人单位申请时需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分别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需要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导致到指定银行领取。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2、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学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4、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将个人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卡号。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在符合申领条件后的6个月内向注册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申请时需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分别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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