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9年了。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该怎样做出补偿??

我工作九年了公司可以因为我有不良记录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吗

你是什么样的不良记录?员工如有以下情况,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补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是指“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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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0
不良记录是不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公司依据此问题解除合同应该是不用补偿的,人性一点的公司或者跟公司领导关系不错可以商量一下,但是不要强求或抱太大希望
第2个回答  2020-08-21
不良记录如果指:违法行为、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制度或其他劳动法规规定的行为的,用人单位是随时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进行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20-08-20
不良记录?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条款,公司有权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20-08-20
按合同走,签几年赔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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