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11月末提前一月提出离职,12月末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单位有人顶替但未到离职日期不想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是最长时限,只要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则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通知,办理工作交接,并结清劳动报酬及劳动保障待遇后离职了,是否让你多工作几天或一段时间,取决于用人单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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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4
我觉得这个是很正常的,单位有人顶替的话,我觉得那也很正常啊,他没有让你走那你肯定到12月末再走呀,因为你的可能下一个工作已经谈好了,在12月末这个期间肯定有空缺的,所以我觉得如果你在一个单位提出离职的话,单位肯定。你就会不注重你了,肯定会直接找人顶替你,然后让你早点走,因为这期间他会服双倍的工资,所以他觉得很亏,嗯,但这个时候我觉得你不走也很正常,没有什么的。
第2个回答  2019-12-04
这个要看你们领导是怎么想的,要去找他沟通,竟然没有找到人来顶呢嘛,可能也不是太想你走。一个是放下面子去沟通,在一个可能要损失一点点小钱。毕竟还有挽回的余地,因为你的辞职报告还没有批下来。
第3个回答  2019-12-04
这个是可以和人事沟通的 需要他们给付你的工资的 。
第4个回答  2019-12-04
你这样有点麻烦吧,都提出离职了,单位又找好了接替你的人了,你这样单位也很为难的,好好和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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