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自动离职?

如题所述

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律给予的职工较多的保护。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动离职,但是要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并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下面,我将你的情况对照法律规定,分析如下,以供参考。

一、职工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三、你可能还有其他的利益。 四、给你的建议。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不仅可以直接申请离职,还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

虽然劳动法规定以上三种情况劳动者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情况并不局限于以上三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以“公司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保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你工作一年了,公司都没有和你签合同,按劳动法你是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但如果你想离职,可以要求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你在申请离职的时候离职理由一定要写“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 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按双倍工资发放,即额外赔偿你入职第二个月到离职这段时间的工资。例如你一个月工资10000块,工作一年共12个月,你可以要求赔偿金额=11*10000=110000元。

上面这个贵阳市要求的资料,每个地方的要的材料可能不同,但是差别不会太大,你可以向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所需的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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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签法律上已默认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何要自动离职呢?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应该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公司要求,公司执意不签的,员工可以自入职次月起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必要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如果是要自动离职那等于自己放弃了自己应得的权益,再说不签合同和自动离职没什么关系,双方不是因果关系。

如果想自动离职的话,直接走就行了,不必考虑有没有签订合同,当然这样做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一般不建议这么做,自动离职也等于你放弃了应得的工资。

所以,你的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自动离职,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离职。

正常情况下,职工按规定都可以辞职。由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单位也就没有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保,此时主动辞职后,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社保已交,请忽略有关社保补缴的内容。

下面我来详细的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辞职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转正后辞职

转正后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一般单位都有固定的辞职文件和流程,按照文件和流程办理即可。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虽然一般企业需要审批辞职,但是一旦超过30天,不管单位是否同意辞职,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所谓审批辞职,主要是指可以在30天之内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例如,员工提出离职,单位经审批认为可以不用等待30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比如5天、7天等等)。

3、特殊情形的辞职

此类情形主要是指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且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此时职工可以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如果职工因为上述原因辞职,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没错,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指的就是上述这几种情形。

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由于这个另外一倍工资是对单位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所以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它的仲裁时效只有1年时间。

超过一年,职工未主张另一倍工资的,此后再主张,劳动争议仲裁委、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所以大家遇到类似情形,假如想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话,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

三、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结语

如果你决定要辞职,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缴纳社保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这一年的社保。

单位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补缴社保,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征缴部门投诉,有的地方劳动监察也可以受理此事。

如果还能继续在此工作,上述权益可以与企业协商而定,但是我感觉,这种单位也不是什么好单位,而且一旦指出他存在的问题点后,后面也就无法友好相处了,还是辞职为好。

以上只是建议,最终如何做还得当事人自己决定。

1、你现在不能马上离开,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主张。2、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你可一口咬定辞职的理由就是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理国家法定的 社会 保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定要坚持这个理由。 3、你可主张的合法权益有以下几项: 第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颁布以来,你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休假,这5天的工资可要求老板按300%支付休假工资报酬。 第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此作为辞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内容就有关于 社会 保险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给予办理,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相关费用,建全所有 社会 保险。 第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要主张你的上述合法权益,办法有三: 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5、再者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 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就算不签劳动合同,不建议也不可以自动离职!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做好离职工作交接手续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虽然单位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是你依旧应当提前30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当然,你同时也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上诉要求二倍的工资补偿。员工可以自动离职放弃上诉,还可以收集事实工作证据,申请仲裁要求补偿二倍工资被迫离职。

恭喜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赶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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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09
不签劳动合同,不代表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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