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上班了,想辞职 ,有赔偿吗?我都干了两年多了

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 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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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4
除非是土豪。只能说自己太年轻,太冲动了,然后隔了几天就走人了。现在回想,我当时离开公司的时候走得很潇洒!!!!,跟经理说了一声我不做了,公司不追究我责任都已经很幸运了
第2个回答  2014-07-03
你想辞职还想公司赔偿你么,我估计你问的是失业保险,如果是失业保险的话是不能领的,如果是问公司赔你的话……公司没找你要违约金就不错了追问

不是说提前一个月就有吗

追答

所以说,你说的赔偿是社保里的失业保险的?

追问

那有吗?

追答

失业保险的话是没有的,首要的领取条件是被动失业,也就是自己辞职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追问

被开除吗?

追答

嗯,是的,所以根据你的情况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是不行的

追问

那我就工作不出力,让公司开除我

追答

这是领取条件,你看下吧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想被开除的话,被开除后还要去办理失业登记
而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不多的,不建议你为了这个消极工作直到被辞退,而且一旦你重新就业这个就不能领了的

追问

我两年多可以得多少钱

追答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你们公司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
领取的水平怎么说都会比你现在薪水低的,你们公司的薪水怎么说也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吧

第3个回答  2014-07-03
看签了什么合同,一般和公司关系好的话,他们会给你额外几个月工资当补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7-03
我说说我自己的故事吧!

11年的时候刚毕业进公司,13年辞职走人。当时我辞职主要是为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跟你一样不想上班,刚好当时有个大学同学说辞职想去旅行,然后我们都一起辞职了,我当时离开公司的时候走得很潇洒,跟经理说了一声我不做了,然后隔了几天就走人了。现在回想,公司不追究我责任都已经很幸运了,当时真的太不负责任了,交接工作都没有弄好就走人!而且没有按合同上的去做。只能说自己太年轻,太冲动了!!!现在找工作不容易啊,除非是土豪,能不工作都可以养活自己。不然的话不要轻易辞职!!!!追问

工资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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