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头三个月没给交社保,后面的社保全部交错了,交别人头上了。

我是2018年8月份入职,然后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我交社保,过了三个月11月份开始给我交社保,但是从12月份开始就交错了,全部都是交到了别人的头上,导致我的社保中断到2019年的五月,期间我的社保上一直都是交到别人的头上,2019年5月我发现了,然后一只到2019年9.30号的今经常催,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今天财务跟我说,一只在跟社保局沟通,给我合并,然后那三个月的就算了,给我补两个月的社保费。我想知道这样合理么?我会具体拿到什么样的补偿?

1、不合理,社保缴费是公司法定义务;
2、因经办人员失误导致你的社保漏缴,可要求公司向社保局写情况说明,补缴公司应缴费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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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30
单位应该从你入职开始给你缴纳社保,所以单位不合理。让单位尽快给你补上社保,单位不积极处理的,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投诉举报。
第2个回答  2019-09-30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啊,交错了那你的钱就算丢了,为什么不问好呢,自己的个人资料一定要看清楚才行,你也太粗心了吧,
第3个回答  2019-09-30
先跟你们公司协商,不行的话找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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