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待岗符合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同时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可以视为待岗,为合法待岗。

待岗的情况大约有几种情况:
1、劳动者违反相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为惩戒该劳动者,根据前述文件的规定或者约定,安排劳动者在一定限期内待岗,待岗期间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2、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怎么算?
1、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2、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3、企业要求你待岗的真实目的可能是让你自动辞职,公司节省补偿金。如果公司拿不出让你待岗的充足理由,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待遇问题。如果企业却是经营困难,甚至按法定程序申请破产,那么待岗期间发放最低工资80%的待遇是合法的,但不能永远待岗下去,参照下岗职工的相关规定最长时间为2年。按照目前的劳动合同规定,待岗期间,你完全可以再找一份工作,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原单位给你上着保险,又能找个工作那一份工资,何乐而不为呢。企业如果有一天终止你的劳动合同,他还要支付补偿金;
4、“待岗”其实不是劳动法的规定,只是国企内部对于富余人员的内部解决办法;
5、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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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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