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是怎么赔付的用人单位需要赔付吗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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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10
首先,你住院,你单位去工伤保险处备案登记 了吗,如果没登记 即使是工伤也无法报销 医疗 费的。

第二,你一定三十天之内让公司给你去劳动局上报工伤。如果公司不给报,那本人可以在一年之内上报,否则无效了。

报工伤所需材料:
1、若是住院,3天内上报事故经过,去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拿工伤保险住院申报表;(不住院可以不去)
2、个人详细申请一份(写明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过程)按手印;
3、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加盖医院红章;(未住院的提供详细的门诊病历、骨折拍片的情况下提供拍片报告,复印件)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诊断证明(原件)一份;
单位提供:
1、工伤原因分析、预防措施的报告。
2、2人以上证人证言一份;加按手印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当天考勤表1份;复印后盖公章;
4、单位申请一份,盖单位公章;
2、法人组织代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工伤定点医院:一定要问清,否则 不报销
2、若申报认定工伤必须30天之内申请,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若病历不能及时复印,可先将认定工伤申请书送社保科,视为30天之内申请。待出院后复印病历送社保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10
肯定找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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