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签怎样赔偿

如题所述

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为第八十二条二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一般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但由于一年仲裁时效制度的存在,通常劳动者最多可获得12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但如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比如劳动者一直要求,用人单位一直没同意),则支付期限不受限制,一直支付至实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

部分地方性法规依据: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4年部分劳动争议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4,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7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的,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综上所述,依据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