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员工急辞的扣款规定

我在所在的公司办理了急辞按照公司这样的科(ke)扣工资有道理么?扣款如下:一个月的月薪的1050按照26天计算的,我当个月上的值勤天数是21天,(剩下的都是放假的,我只请了半天假,除了我30号走的那天下午2个多小时31号外)按照这样计算下来848快,扣除火食费162快那就是还有686快,可是公司居然要给我扣525快,这样按照劳动法则能行得通吗?麻烦哪位高人给我解答下,感激不尽,谢谢!
可我现在办理的是急辞啊公司给我扣了我所得工资的三分之二这能行得通么?

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应提前三十天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走人应和用人单位协商,若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没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离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不允许劳动者离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直接走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不能不发工资。但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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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1
单位扣工资不合法,但如果能有证据证明因你的急辞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0-08-04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除了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外,不用支付违约金。否则,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8-04
既然急着要走了,就不要再计较了。一般辞工都要提前30天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12
这些人都不想说你们了,都说急辞工了,也就说想马上走,又想拿到工资,想问扣费标准,30天还算急辞吗?这不是按正常流程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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