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上班生育津贴和工资都可以拿到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同一件事情。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
针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照基本情况来说,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个概念,所以只能享受其中一种,那就是生育津贴。
多数企业都只有生育津贴,没有所谓的产假工资。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说,只要给予了生育津贴的员工单位,是不需要再一次支付产假工资,所以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一起领,只能够领取其中一样,那就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一般是由单位员工去办理相关的业务之后,由社保局把金额达到公司的账户上。
只有部分福利待遇特别好的企业才会另外设立一种产假工资,是专门针对孕妇在怀孕期间给予的基本薪酬,这时候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有可能一起领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产假期间上班时,只享受生育津贴,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同一件事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