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盖章的工资条能成为证据吗

如题所述

工资条以邮件发给员工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建议将工资条保存好,在劳动仲裁时,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对证明劳动关系等等起到一定的帮助。只要邮件内容和银行账单能对的上,那就没有问题,肯定有法律效力。
同事工资条可以辅助证明,此类证据也可以先要求单位提供。
证明工资结果的方式还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项、银行流水、税单。
劳动书这是证明你是员工,也是直接可以证明你的在公司工作年限的有力证所以大家要保留好。
工作证(工作牌)这也是证明你与公司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当然,如果实在没有工作证,如果公司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的话,参保记录也可以证明你和公司的关系。要是个别公司连什么保险都没给你买,你也没有工作证的话,怎么办?那你可以叫同事作证,一个同事的证词都可以了。那要是公司不承认你是公工的话,你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就要向仲裁庭申请调查取证。
工资条工资条一般都没有公司的公章,属于无效的证据。工资条是计算你平均工资的基准,因为赔偿金是按照你的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所谓的基本工资。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工资签收表和出勤记录由资方提供,但是个别公司为了逃避税收和赔偿金,采用两张工资表的形式或者将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走银行,注意在领取工资时,拒绝签两张工资表。有的单位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那么最好补办存折,及时到银行打印并保留,今后作为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如果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定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并提供书面的解除理由。
其他证据比如说和你有关的罚款、降职、更换工作岗位、减薪等公告或通知,注意保留,至少想办法复印一份。也可以采用录音等。

工资条所包含的劳动权益(公司必须提供):
1、工资条可以全面反映职工每月的工资总额,能让职工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
2、职工可以根据工资条明细判断其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单位是否还扣除了其他不该扣除的项目等;
3、个人所得税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个税代扣代缴,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
4、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条以邮件方式发给员工,并且无公章,同样律效力,通常要求邮件内银行账单能对应。没有盖公司公章的工资条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即使是管理再到位、再先进的单位,也不可能在员工的工资条上加盖公章,要求劳动者向仲裁庭提供的工资条上除有底薪、奖金等工资组成项目外,还必须有单位的签字和盖章,过于苛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工资条:一张清单,分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记录着每个员工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工资条通常包含的内容:单位、制表日期、姓名标准工资、岗位津贴、效益奖、加班费、工资合计、水费 电费、房租费、其它扣款、医保、住房公积金、养失生险、工会费、扣款合计、实发工资 、备注等,根据各单位情况酌情增加或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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