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怎样缴社保费?

如题所述

一、产假期间的保险缴纳方式是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

二、产假期间的公积金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缴纳的比例进行缴纳即可。

扩展资料:

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7

产假期间缴纳社保,只要是跟公司没有解除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会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也就是说如果本人和公司没有解除合同,社保是公司和个人跟往常一样都要缴纳。

缴纳的费用相同,公司会按照基本工资发放,然后缴纳社保的时候从基本工资里面扣除社保费用,然后公司或单位缴纳自己的部分。只要还是在合同或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的,都是可以正常缴纳社保的。

扩展资料:

因为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政策文件》第八条规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而且一般女性职员休产假期间是有产假工资或生育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各省市自行制定。比如江苏盐城地区,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每月给予职工发放基本工资。所以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公司会按照规定划拨上缴的社保,最后剩余的工资为职工实际工资。

参考资料: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9

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3个回答  2019-05-06
一、产假期间的保险缴纳方式是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休产假的女职工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而这个基数本身就是按照职工当月的收入计算的。二、产假期间的公积金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缴纳的比例进行缴纳即可。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问题:我是一名怀孕女职工,我的预产期在下个月。我想问,产假期间单位不再发产假工资,而是领取生育津贴,那么由于社保费都是单位在工资里扣除的,如果单位不给我发工资了,那产假期间还要不要缴纳社保费?如果要缴,该怎么缴?    回答: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属于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你的生育生活津贴,而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该女职工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的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你可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当然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或垫缴后由你归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