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工资是一万,但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却写着六千,对我有什么不利吗?

如题所述

我的基本工资是一万,但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却写着六千,对我有什么不利吗?一般单位搞出来职工的实际薪酬和劳作合同上的薪酬不一致,首要出于以下几种意图:

1、关于薪资高的职工,单位想少交点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在私人企业比较常见,公司老板不想多开销,怎么职工谈的税后60万年薪,每月5万,如果完全交纳个税税前开销要80多万,这20几万就要公司悉数负担。若拿出一部分交税,剩余部分由公司老总私人转账的方式实现,就省下至少10几万的税金。

2、单位为了节约本钱考虑,在合同中约好的薪酬低于实际开销给职工的薪酬,为了下降职工购买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

处于节约本钱,少交5险1金的开销,在合同中约好职工薪酬低于实际职工领的薪酬,比如问题中说的10000薪酬,劳作合同上只要6000,那公司依照6000的缴费基数交纳5险1金,这和依照10000的缴费基数距离蛮大。以16%的养老基数为例:10000*16%=1600元,6000*16%=960元,只是这一项公司就节约640元,你自己能够算这一笔账,公司多少职工,一年至少节省多少钱。

3、单位为了平衡内部职工,不把高薪引入的人的薪酬悉数做到薪酬表中

出于平衡内部职工的利益,如同样是高管,新来的拿100万,原来的只要40万,把新来的40-50万做在薪酬表里,其他由老板自己私人处理,明面上看非常合理,即使老职工知道后新来的高管薪酬,心思也是平衡的。

劳作合同和实际薪酬有距离时,关于职工的影响,首要是职工和单位在产生劳作合同纠纷时,劳作合同作为职工证明收入的唯一来历,其实这一点大可不必担心,究竟除了劳作合同约好的薪资有银行流水,别的一部分薪酬照样有银行流水,只要你自己平常留意一点就好,别的还有公司少交税的记录,估量单位也担心和职工产生合同纠纷,职工举报后,单位照样收到处罚。

总结

单位把合同上的职工薪酬约好低于实际薪酬,首要为了节约本钱,至于其他加班薪酬、收入证明等,都没有影响,但咱们需要保留收集单位给咱们发放薪资的悉数依据,防止产生意外工作。关于我来说,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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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4
那你的社保和公积金可能就是按照6000来缴纳的,在你离职的时候可能离职的补偿金计算的会少很多,你的个人所得税会少交很多,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好的,如果将来发生一些劳动争议的时候,这样对你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你应该向劳动局举报,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已经违法了,虽然表面看起来你少交了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上是你自己吃亏了。
第2个回答  2021-07-04
如果你以后离职的话,赔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的进行赔偿,所以可能会损害你的利益,对你不利
第3个回答  2021-07-04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去劳动局仲裁仲裁人员只会看合同上的工资数目,这样不能够很好的保证自己的工资,很容易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
第4个回答  2021-07-04
没有任何的影响。公司这样做肯定是有公司的想法,所以没有必要担心这个事情,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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