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但有不好给老板说,怎么办?

在公司干了差不多1年了,现在不想干了,想辞职但又不好意思给老板说,主要是老板对我很好,经常和他一起吃饭,很多培训会他也叫我去参加,(公司是家工程公司,主要是安防工程的,现在附带产品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却让我学了不少东西,刚开始还有激情,现在有点盲目了,应该是失去了信心。总觉得在公司部爽,大家给我想想我该怎么给老板说啊?(现在公司正在做联通的视频项目,我走了公司就没人了,其他同事都派外工程去了,工资低)

你好,很理解你的心情,如果是我做选择也会犹豫不决的。毕竟老板对你不错,而且目前单位比较缺人,你如果现在辞职余情于理说不过去。

这样吧,我建议你提前30天给老板说你要辞职,这样有足够的时间来做交接工作,这样做也是履行一个义务吧,因为你直接走了,对单位是有损失的,因为目前就你做这项工作,你如果走了岂不是让老板很难看?所以你可以提前30天给老板说要辞职,然后要求老板找人接替你的工作。

我感觉这样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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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7
  劳动者想辞职又不好自己直接给用人单位的老板当面口说,办法就是选择给用人单位邮寄辞职的通知。劳动者邮寄的辞职通知可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即可。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局挂号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劳动者要好好保留邮政挂号收据作为递交的证据〕,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5-31
我觉得你还不是要走!在哪工作都是一样的!换个心态,有个好老板是一个工作最重要的因素,如果是因为工资低,你可以跟老板商量一下!
第3个回答  2010-05-31
没啥不好意思的,咱又不是为老板活的!要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第4个回答  2010-05-31
说实话,再跟老板说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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