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想要辞职又不好意思跟老板说,我该怎么办呢?

如题所述

  劳动者想向用人单位辞职又不好意思口说,只好依法书面递交辞职材料给用人单位就是。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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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6
为什么要辞职啊
不要轻易说辞职的
在没有想好之前
不要做追问

工资低,老板老拖欠工资,而且一年没涨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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