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跟老板辞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问题一:不好意思跟老板说辞职,怎么办? 或许你一直是站在感情,感恩的立场上看问题的!你可以跟老板说:“你也知道我是家庭,现在出来了,只想让母亲过上好点的生活,他也明白是钱的问题,如果你真的很努力了,他明白他会加工资的,第二你可以说自己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想趁这年轻早点去实现,这样说他也明白,他也会想,可能真的是你找到了目标,如果他需要你的话他会叫你继续留下来多学的东西,不过前提是他会加工资” 你如果站在其他立场你就会明白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祝你能有份好的工作!

问题二:我想辞职,可是不好意思说怎么办啊?领导对我挺好的。 你不好意思说,是因为你是头一回。但是对于做领导的来说,是家常更饭。
辞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哪个公司没有人辞职?哪个老板没被人炒过?这个问题都看不开就做不了老板。
你想辞职一定是有原因的,如果是个好领导,你可以把你的情况告诉他,如果你有了更好的发展,他会祝福你的。如果你是因为有实际困难,说不定,为了把你留下来,他还会帮你解决。
如果你确实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不想说。也没有关系。他会理解的并尊重你的选择的。
切记不要说公司管理上的问题和人际关系的是是非非就行。

问题三:想辞职,不好意思跟老板说 不要太过纠结。如果一定想走,就勇于向老板提出。如果老板没有挽留,证明你的离去是正确的。如果有挽留,一方面证明了你以前的工作成绩得到了承认,另一方面要看老板提出的挽留条件是不是足以胜过你想离职的原因。不过一定要分辨清楚,结合老板的品性,分析这些条件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个人建议是:不要在乎一时的得失,通常向老板提出辞职,意味着将来的日子不过好过。最好是做好工作交接后离职。

问题四:跟老板说辞职真不好意思,,怎么办 写一篇文章给老板,写出你的心声,写出辞职的理由,写出你不好意思的心情。

问题五:老板对自己很好,想辞职又不好意思,有什么好的理由吗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问题六:想辞职不好意思跟领导说辞职怎么办 呵呵,如果你是想加薪而跳槽的话,可以间接得暗示下老板呀,如果就想跳槽的话,那随便啦,借口还是很好找得

问题七:想辞职,却因为性格问题不好意思跟老板说,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问题八:急……想要辞职又不好意思跟老板说,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者想向用人单位辞职又不好意思口说,只好依法书面递交辞职材料给用人单位就是。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问题九:我想要辞职了?但是老板又对我很好,让我很不好意思去辞职?该怎么办? 你觉得自己继续呆着这个公司的发展前景怎样?你可以做到一个什么职位?是不是你的奋斗目标!如果不是,你赶快走,必要的场面话是要说的,但是老板心里都清楚的,人往高处走!还有一点你一定要明白,老板对你好,是想让你给他拼命的做事情,赚更多的钱!别被表象给欺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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