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助一个有关购买集体土地房子的问题!

首先,我买的是江西省上高县的房子。
我买的房子的那个地方,原来是农村,后来新城区扩建,那里都建起了楼房。这边有几块国有土地也建起了房子,和我们是一片。
我的房东说这栋房子是集体土地,但是他们是拆迁户,我在他那里买了一套房子,他说有房产证,是集体的,上面会写我的名字。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1,我如果买了这套房子,将来有没有希望转为国有。2,房东所说的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是否可行(因为那是集体土地)3,如果转不了国有,将来又遇到拆迁,我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吗?4,买这样的房子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有对这方面了解的朋友请不吝赐教,不懂的和引用的请别乱回答,我怕影响我的决定。
在线等,追加200分给你
补充1,我不是城镇户口,但是我也不是和房东一个地方的(只是一个县的)
补充2,如果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那么遇到拆迁我是不是有自主的权利

你房东说的不尽不实的,他就算是拆迁户,也是拿的旧村改造的房子。
国家目前的规定,这类小产权房是不允许城镇户口购买,因为集体土地不允许交易。
1、如果买了这套房子,将来转国有的希望是有的,但要看国家政策什么时候出台,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将来的权益不属于你。
2、除非你和你房东是一个村(社区)的,不然很难房产证写你的名字,这种房产证都是由当地镇(街道、乡)政府出具,不是房产管理部门的房产证。
3、转国有或者不管转不转遇到拆迁,补偿是给原房主的,来拆迁的不管是政府还是开发商,都不会与你打交道。
4、即便你们签的协议再完备,再详细注明权利和义务,即便再去公证,遇到上面问题如果原房主撕毁协议,你即便起诉,也拿不到权益。
经典判例一个如下:
甲买了乙的小产权房,签订了协议,做了公证,协议标明,一旦遇拆迁等等。。权益归甲方,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但是,真拆迁时候,乙方不遵照协议,自己去签了拆迁协议,拆迁补偿由乙方拿了去。甲方起诉,最终法院的判决是,协议无效,乙方将当年甲方购买时候的付款还给甲方,拆迁的权益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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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考虑落户到原房主那里?那就没问题
如果不是,房产证上想写你的名字就需要走非正常程序。
说的冠冕堂皇一点儿。。就是这个交易怎么看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在地方上往往很多事情就是这样,虽然违背法律,但是做了也就做了。如果楼主在当地还有点儿关系,有点儿势力,倒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一旦房产证写了你的名字,拆迁的权益应该是你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08
这种情况属于小产权房,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土地属于集体,按法律规定只有该集体组织成员才可以买,户口不在的话不能过户!
1、如果能过了户,以后合适的时候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为国有;
2、可以;
3、能得到补偿;
4、买这样的房子需要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者(村委会)同意,最好把户口办过去!
如需要交流请发信息或到百度高密圣亚吧!
第2个回答  2010-01-08
我可以说说我们那里的情况,供你参考。
我们村每年拿出一块土地来批给村民建住房,村民拿到地基以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个时候是不能交易的。一般来说这种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因为有很多人要求办理,所以村里也帮忙办理房产证,但是要多交2万左右的钱,是要办理契税等费用。
建议如果房主三证齐全,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明都有,那是可以买的,如果没有三证,建议不要交易。
他说的房产证是集体的,估计是他没有办理他的小证,正规不能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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