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这种情况算旷工要解雇我,法律可以保护吗?

我受公司委派到美国出差,周五结束工作,公司要求我周六、日两天飞返中国。我申请了3天假期,于次周的星期一、二、三在美国逗留,然后星期四、五作为正常工作天飞回中国。结果公司认为星期四、五两天不是假期,我没有申请假期而有可能解雇我。求助如何举证周四、五不应该以假期计算?

补充,周六、日在我们公司是休息天。另整个周六、日及一、二、三我都没有花费公司任何费用,纯属个人假期的方式。而周四、五回国,公司认为费用应该由我承担,而假期也要另外申请,现在没有申请就是旷工,要解雇。

公司如何解雇你,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周四和周五两天的确不是假期,而从国外返回路上需要2天时间,这段时间应视为工作时间。这点很明确!

所以不用担心,更无须举证!

有疑问,采纳为正确答案后,可以HI我

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劳动争议都可以HI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30
如果你现在已经无法公司协商,那问题应该不是如何跟计算休息和上班的时间了,要解决的问题是:
1、公司是否有理由解雇你
2、如果解雇你是否有权利得到劳动法规定的赔偿
3、回国的费用公司是否应该为你支付

下面分别分析下这三个问题:
1、解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提前通知(与你相关)情形是,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首先,你出访来回的途程应视为工作时间,原定的周末返程属于加班。回程算是旷工肯定是毫无道理。
其次,根据解除合同的情形规定,你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和公司公示过的管理制度,是否有条款规定两天旷工即开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并不是由单位单方面随口说的。

2、辞退的赔偿问题,
如第1个问题你赢了,那么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公司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必须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以及与你工作年限相应的补偿金。

3、回程费用问题,
你出国是因为公事,所以无论中间发生任何问题,公司都必须为你支付回程的费用,这与你的请假等其他问题无关。

以上是解决此问题的思路,如果你准备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厅仲裁的话,按现有规定50天内没有结果(其中有约5天受理案件的时间),你就可以直接到公司所在地法院上诉。建议你先跟公司友好协商一下,如果实在没有余地,就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

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9
  旷工累计到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违反的程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0-09-21
收到你的求助,现解决如下:
公司的逻辑混乱,周四和周五两天的确不是假期,而你从国外返回路上需要2天时间,这段时间应视为工作时间。这不是举证问题,而是推理问题,举例就可以说明问题,例如你在国外工作到周二结束,周三周四在回国路上,周五才能到公司报到,那么按照公司的逻辑,周三和周四两天你既没有在美国工作,也没有回公司工作,是否就变成旷工了?这显然是谬论。
加入公司因为这个原因处罚你甚至解雇你,你完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