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旷工吗?

本人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午正常上班时间(2:30)后,因有急事,未到工作地点开会,(在得知要开会后,已经请假),被记旷工,请问这个符合法律程序吗?不符合又该怎么处理

不算旷工,因为你是在试用期期间提出了辞职申请,且提出辞职申请10天后公司还没有给予明确回复,可以理解为公司已经默认了你的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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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8
既然已经请假,就不算旷工,具体你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但是既然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那么单位做的应该都会合法,除非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者领导有意整你,不管哪种,如果还想在这个单位最好先检讨自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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