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我所在岗位由3人裁撤成1人,由于晚上要值班,所以5、6月份我自己每天24小时上了2个月。随后因生病拒绝公司的要求继续加班,后公司因此记我旷工1天,罚款500元。然后我就请了病假离岗(3个月),后来公司同意了我的病假申请。到10月份,公司突然通知我调到另一部门上班,立刻报到,我到达新岗位后才被告知,因我更换新部门(还是同一个分公司)需要重新实习,工资按实习工对待。我向公司领导反映,未得到任何答复。随后我电话向公司领导请假,随后在公司内部平台写了假条。然后直到现在1个月未去上班,现在公司因我未按公司手续请假,这1个月算旷工,并以此理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旷工,如果不算,我该如何办?(我在公司上班已经六年了)
我是想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旷工?我调岗时没有说我到新岗位得按实习工对待,我去了之后才说的,我已经上了六年了。又是请病假休息的,公司还是批准的。我因此而拒绝上班,只是在电话和公司内部平台请假,没有纸质请假,算不算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