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动离职后一个月还能拿到工资吗?

如题所述

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赔偿损失。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或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或不辞而别;或因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不仅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而且应当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他情形,劳动者自动离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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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1
如果单位没有同意,你也没有继续工作三十天,而是随便离开,单位可以作为旷工处理扣除你的全部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08-21
自动离职可以拿到工资,但是公司可能会暂扣你工资的,直到你回来补办离职手续,而且如果你是重要的技术岗位,因为自离造成公司公司重大财产损失,公司是可以起诉你赔偿的,所以请合理办理离职手续,不要自离
第3个回答  2021-08-21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毕竟自离就是旷工自离,不是正常的手续辞职的。
所以说,公司不给你公司也是可以的,你就算是报警也没办法。
要辞职不管怎么样都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时间提出来辞职,这样公司就没办法为难你了。
第4个回答  2021-08-21
自动离职以后一个月可以拿到工资。
有的公司是在自动离职以后,下个月发薪日才一起结清工资,
即使离职以后一个,属于自己的没有结清的工资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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