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快二十年,老板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只给买工伤保险,现在什么也没给买了,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2000年7月份至2007年2月辞工,之后20O9年8月又回公司一直做到现在2019年了,公司一直不给买社保,只买的医保,在2O18年9月份医保也停了,又没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到自己利益,必定我在这公司做了这么久什么也没有太亏了,现在老板看我岁数大了又不给我长工资又加大工作量,想逼我辞工,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可以视为你与单位已经定了无固定期限的老东合同。
其次,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全面,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老偶的那个合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因为你是在20O9年8月重新进入该公司的,鉴于这种情况,你若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次,若是单位采取手段逼迫你主动辞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尚不能判定,若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你赔偿金,若不构成违法解除,则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最后,关于你有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建议采取下面几种方式:
1.到单位所在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2.与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想了解更为具体的,请咨询专业律师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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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5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2009年8月份重新入职,那么你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按照你满9.5年不满10年的工龄支付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你的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9-03-26
老板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板辞退你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这么多年没交社保,损失也太大了,还有如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话,单位是不能辞退你的
第3个回答  2019-03-2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想辞退你,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且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补偿。还可以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9-03-26
你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的工资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社保局反应再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没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不想干了,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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