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总量核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由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所在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所构成。
(三)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对绩效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公益性较强的单位,可根据财力给予适当支持,逐步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对财政性资金定项、定额或零补助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状况,绩效工资水平可适当提高。首次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要考虑清理核查后津贴补贴的实际发放水平,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核定后,除政策性调整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或机构、人员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外,当年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准。
(五)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负责调控本级政府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体水平。要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逐步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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