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十年辞职有补偿吗

在公司干了十年辞职有补偿吗

由于单位原因,员工被迫辞职有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受到拘留、判刑等刑事处罚,此外还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被迫辞职要如何维权
员工被迫辞职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离职材料、离职证明、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盖公章、社保关系变动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离职材料是递交辞职报告后,按照离职流程办理完所有的离职手续之后,从人事部领取到的资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