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口头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商定好赔偿金。但迟迟未支付,期间打过电话,一直推脱,过了4个月后反悔,通知我更换岗位,让我到岗。
我去仲裁咨询后,说谁主张谁举证。我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我该如何维权?是否只能吃哑巴亏。
期间电话录音我有留存,但仲裁指出录音不能作为证据提交。
与单位沟通过,其反悔说我们一直存在劳动关系,但4个月中我也未上班,单位也没有支付过我劳动报酬。
单位无法说清这4个月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但由于举证方是我,如何让单位举证?
感谢回复,但我们没有签订任何东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