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扶养子女 却要求子女赡养 合理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多年前,夫妻双方由于家庭暴力,丈夫将妻子和妻子的小侄女砍成重伤,当时婴儿还刚满月,就因为生的是女孩,所以丈夫心里一直有气。后面因为这事,男的被判了十五年,并且双方离婚了。
现在当年的小女孩已经二十多岁了,父亲家的亲戚却要求她来赡养,我知道,从法律上来讲,这确实是义务。可是女孩跟本不能接受,因为自己心里不能原谅自己父亲给这家庭造成的重大伤害。女孩找我哭诉,从刚满月,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也没有见过父亲家的亲戚,现在自己成人了,却找上来了,要求她来赡养。她和母亲吃苦时哪去了,早知道现在,何必当初。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劝她,只能说,这是什么法律?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了,没有尽到扶养的义务,却要享受赡养的权利?
是不是我可以这么想,现在一对新生使劲生小孩,生一个就送福利院一个,等老了就不用愁了,到老了就去认亲,让孩子赡养 ?
谢谢各位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09-09-18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规避不了的。这个是有法可查的,具体条款模糊了,除非你能证明你不是他的子女。但是你可以通过法律来判定你应该负担多少,怎么负担,"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生你的父母,你有能怎样,看他饿死吗? 过去的就过去了,即使法律上你赢了那么道德上你也输了,这辈子总有包袱的。(不过你也赢不了官司)
第2个回答  2009-09-21
很遗憾,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以及目睹现在几次类似案件的判罚(楼主可以查一下类似许多案件的新闻),最后都是子女败诉~无论父母如何不近人情,法律要求子女必须尽到赡养之责……
其实很多案件我们看着都觉得不公平,可这就是目前的现实。
一方面我很同情那个女孩,一方面我只能建议,她不如主动给钱吧,免得闹上法庭她败诉还得交诉讼费(往往由败诉方负担……),而且主动给钱可以掌握主动权,就是说——少给一点!意思意思,能说得过去就好……因为她也可以吵吵闹闹要对方补偿这18年的抚养费啊~当然其实后面这笔钱其实是要不回来的……但是这样她可以用这个理由少给一点。
第3个回答  2009-09-22
这种事如果是我,我绝不管他,让他告去!
跟他说,我支持你告我,有本事咱们要求公审!你敢在法庭上对所有人说我为什么不养你吗?就算法院判你给他抚养费,咱认,但咱就是不给!你能拿我怎么着,给他找几张你老妈身体不好需要钱治病的证明,再给他找点你没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的证明,我养不起你,法院还能封屋抓人吗?
第4个回答  2009-09-17
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是非常不健全的。非常不公平。

因为在法律里面“抚养和赡养不是对等的义务”

所以。

很遗憾告诉你。

如果真的父亲对薄公堂。这个小女孩是会败诉的。
第5个回答  2009-10-08
子女需要从每月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负担父母生活,有公式计算,每月收入千把两千块的子女,一般每月就给几百块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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