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上班期间受伤,因受伤休息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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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做和做工作有关的开头或收尾工作所受的伤害都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都要无条件的认为工作,至于是否违章只能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但在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据了解,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厦门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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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上班期间受伤如何确定工资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前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实际领取了工资的,确定本人工资的数额很简单。

但是,如果劳动者受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很短(甚至不足一个月),没有领取工资的,就无法按照该规定计算本人工资。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到工作单位上班不久、或者在新的岗位工作不久即发生工伤事故,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对工资数额也没有明确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本人工资”数额,法院形成不同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本人工资”数额,法院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这是参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误工损失的通常做法。但实践中,有人认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与用人单位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存在差异,尤其是对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考虑其技能、劳动熟练程度等因素,其工资收入一般达不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第二,参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60%计算。按照《工伤保险条列》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劳动者在受伤前没有工资,不应当理解为工资数额为零,没有发生工资和工资数额为零,是截然不同的含义,因此,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做法,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劳动者也不公平。

第三,按照劳动者受伤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而发生工伤,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有月工资的,按照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没有月工资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对劳动者而言比较公平。然而,参照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需要用人单位提供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和全部职工工资明细表。在调查取证时,往往存在用人单位举证较难、提供不真实的数据和虚假证据的情况,因此,第三种意见在实践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也可能由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工资表有出入,而对受伤职工产生不公平。

通过对以上三种意见进行比较,法官倾向第一种意见。理由是:第一,“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这一标准数据来源可靠,比较客观,实践中容易操作;第二,采用这一数据,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一致,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第三,有利于保证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维护弱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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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1

在单位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第3个回答  201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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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4-02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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