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里因员工做事慢就叫员工义务加班合法吗?

如题所述

加班需要单位和员工协商,征的员工同意后才能加班,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象你说的,没支付加班费且未征得员工同意,要求员工加班的,违反劳动法。可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如对此不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和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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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8
在实行计件工资的工厂里,如果大多数员工都无法按时完成定额,说明定额不合理,可以集体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只有个别员工无法按时完成定额,说明该员工个人的熟练程度不够,可以多加练习或重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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