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8月进入公司,目前还在职,这家是私人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们签订合同,没有工作证,没有工资条,考勤表也是老板收起来的,我只有公司给办的一个工资卡和考勤卡,现在我想要求赔偿!我要拿什么证据?要求赔偿的话能赔偿几个月的工资?怎么去搞着个事情,谢谢
坚决要求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找当地的社保局、工会等进行举报投诉。这个公司工作1年都没有让题主签订合同,已经违法。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合同签订时间是: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扩展资料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