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要辞退我,又叫我写辞职书,这样合理吗?会有补偿吗?
但就凭一份合同可以吗?
但我现在的情况劳动法会管吗?是否属于未过试用期呢?那么强制性要求管理人员无薪资加班呢?
公司属于违法,劳动法当然管,建议你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介入处理
说调我去做一线员工,如果我不从就视我为不服从公司安排,就可以以此理由辞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