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就业协议,实习期是否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大三专科学生,我们专业是2.5学期在校学习加0.5学期在外实习。我已经与南方电网签订就业协议,在7月1日毕业后到南方电网入职,在这0.5学期实习期间,我想去工厂打工,但是工厂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我毕业后到南方电网就职呢?

实习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实习期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
1、学徒培训;
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
4、民办学校;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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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2
年轻人去工厂打工做什么?
非要去的话,你看看跟南方电网的就业协议上具体有提到禁止没有,不管有没有,只要与工厂签订的合同截止日期在7月1日前,都没什么问题。
再次想想去工厂能做什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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