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不发出差的补贴,如何找回自己的损失?

如题所述

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该份证明实际上涉及到劳动者众多的切身利益时都需要的。例如,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一般都会出具劳动仲裁书,裁决解除劳动合同,有了合法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就可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乃至申请失业金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的救济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是当未拿到离职证明造成了损失,如未来到新单位报到时因为没有离职证明造成无法报到等后果,可以要求原来的单位给予赔偿。

正常情况下,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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