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公司能否扣去我的出差补贴?急!

我8月入职的时候跟公司约定出差有1000的补助,有工资卡和工资条为证,合同是离职的时候补签的上面也写清楚了的(入职就开始一直出差在外)!当时还约定2个月回家一次,可时间到了却不让回来,所以我10月底离职,提前3天通知了公司(说试用期3个月),回来后直到11底才去公司办的离职,但公司直到12月才发了10月的工资且把1000元的补助扣了(没说原因),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能申请仲裁吗?

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不过你这里有一点不合法,就是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的并办理工作交接的,建议你千万不要擅自离职,等到一个月到了以后再说,否则公司到时仲裁时会找各种理由说你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的。扣你的出差费用当然是不合理的,你放心,公司无权应为员工主动离职而要求员工支付任何违约金的,如果你自提出离职的第二天起满一个月公司没有让你走或者不支付剩余工资的,你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了。祝你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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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5
只要在出差时没有在合同上约定必须要为公司服务多少年,这个补助是能够拿回来的。而且你可以以约定2个月回家一次,公司却不履行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你可以拿回你的工资和补助。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期后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不成可以60天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12-01-01
还是同公司商量比较好,先找到一些证据证明你的说法,并有明确规定的邮差补助说明,申请仲裁要看证据等相关材料,比较麻烦。
第3个回答  2011-12-25
同意楼上的说法,因为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所以还是问一下人事,那样比较详细全面。
第4个回答  2011-12-25
直接去问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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