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递交辞职报告后不批,多长时间后可自动离职?

在一私营企业工作,因为和这的经理认识,她说缺人给她先帮忙,合同也没签,公司规定是交辞职报告后半个月后就批准,可是那经理又说一个月才可以走,我该怎么办?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同时,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由于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随时向单位提出辞职,并且当天结算工资走人。 还有,单位的处理办法也是灵活的。你就口头提出辞职,要求当天结算工资,或许他们即刻就同意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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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8
那你就等一个月吧,建议你最好把你的离职申请复印一份,自己留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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