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满一年所休的5天有薪假期是如何计算的?

新劳动法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单位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需按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想问一下,对于已满一年不足10年,所享受的5天假,是怎么规定休息的吗?是不是说满1年了,就可以随时享受这5天休息还是按每月的累计天数来计算呢?说得有点绕口了.再解释一下,我老板现在准备将这5天平推到12个月去,每月累计只有休5天/12个月,也就是说你工作满1年,又有一个月的工作,那现在的带薪假只有5/12.不允许你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一下子休5天.精明的老板啊! 这样的算法或规定合理吗?

按照法律来讲,年假是依劳动者的情况而定的,就是说,只要你工龄满一年了,随时都可以申请年假,可累计一起休五天,也可以拆开休(比如今天休半天,明天休半天……直到用完五天假期为止,不过应该没有人这么变态休年假的,呵呵)。你们公司的规定是违法的,剥夺了劳动者的正常合法权益,不过像这种情况,只能忍着,要不你还能因为几天假期去劳动仲裁去告他吗?除非你不想在第二年续签合同了,那你就可以无所顾虑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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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4
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假期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顺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不满一年的,按比例休年假,但此各地区规定各异,以地区的相关规定为准。
  关于假期的安排,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征求劳动者意愿安排调休,如果未调休的,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以下是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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