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未给员工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为什么?

如题所述

楼主你好,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为什么?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当然是可以要求公司来进行补交,这种情况首先我们应该当面去要求公司来进行补交,只要是公司愿意去补交,那么就可以有效的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明确拒绝补交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够申请一个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一个争议,只要是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并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都会根据自身的劳动合同关系的一个建立时间,去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待遇,因为个人社保的补交工作,它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单位是不能逃避这样的一个责任的。

所以说完全是可以要求自己的企业单位来补交,尽量还是要通过面谈的方式来解决,因为面谈的方式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有好处的。在补交的过程中,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缴费比例和滞纳金的一个费用,那么都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是企业单位造成的,所以说滞纳金的费用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这个问题还用问吗?当然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但作为打工者,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到底还想不想在公司继续做!

一、如果想在公司继续做!

那么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只能和公司沟通,不过大部分情况下,一旦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公司可能就会折腾员工,迫使员工自己离职了!所以如果你想继续做,有时候面对这些情况,只能被动!

二、如果自己已经不打算继续在公司做了!

如果是这样的,那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不但可以补缴社保,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首先我们要自己核对下有没有以下这些证据!

1、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非常关键,这个是劳动仲裁的基础。

2、有没有公司账户给你发放工资的记录,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人事等个人账户给你发工资的记录。这个也非常关键。

如果以上都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去做:

1、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公司寄送“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2、邮寄的电子面单和信封表面,一定要写清楚这个主题。

3、等公司签收后,保存好邮寄的记录。

4、带上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的证据、邮寄的记录去申请劳动仲裁。

5、劳动仲裁的请求就是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有未休年休假、加班费、罚款等等,可以一并主张。

6、等劳动仲裁申请被受理后,或者等劳动仲裁开庭结束后,去社保部门、公积金部门投诉补缴。

总的来说,公司一直未给员工交社保,肯定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的,只不过我们要考虑是否还想继续在公司做!如果不想做,就完全不用担心了!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五年的社保吗?

公司拖欠、克扣员工工资,未缴社保,找监察还是仲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拖欠工资、整体未缴纳 社会 保险找用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2)公司拖欠工资、由于未缴纳社保给个人造成损失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公司未给部分人员未缴纳 社会 保险找 社会 保险稽核部门。

当然可以。

《 社会 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 社会 保险费。

个人依法享受 社会 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所以,单位为职工参保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不参保是违法行为

当然,近年来,受实体经济下行影响,企业单位的确存在参保缴费的困难。国家注意到这点,一方面 社会 保险征管体系划转到税务部门,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维护社保基本安全运转;另一方面,正在研究降低税费的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脱困。

楼主你好,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来进行补交吗?为什么?如果说你所在工作单位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可以要求工作单位来进行补交。因为这个问题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只要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都要依法在30日之内建立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缴纳社保的义务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也是法定的责任,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自己的员工来交纳社保。

所以说如果企业单位没有及时的来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很明显,就应该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所签订的日期来给自己的员工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在补交的过程中应当承担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当完全由企业单位来进行承担。

那么个人应当承担1/3的缴费比例,就由个人来承担。所以说,补交社保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企业都不能够拒绝,如果企业明确拒绝,那么作为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并调查,如果结果属实的话,那么劳动监察大队也会按照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

我国的劳动法和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个人缴纳社保。

法律明文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应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社保缴纳手续,所以用工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也是非常必须的事情,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小型企业并不讳为个人的社保,有些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但并不会入职就缴纳,只能是等个人转正之后一样的社保。其实说句实在的,这样的单位还算好的,最起码给个人交比那些从来不会交社保的单位好多了。

但是对于个人在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从未为个人交纳社保。那我现在个人要求单位为个人补缴之前的社保。首先这个问题要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是否允许补缴?因为现在我们政策不允许补缴社保,也许国家就这方面的考虑,很多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那么是无法退休的,我们可以补缴之前的保险,那么在这的时候凑够15年。这对于一直缴纳社保的参保人数是不公平的,所以国家也需要这方面的考虑,就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

所以个人即使要求单位补交,单位同意不交也要看当地劳动部门是否允许,是否能够补救。有些时候,我们想花钱却花不出去,就是这个道理。

可以,我也是这样要求单位补缴的

可以,如果不行向劳动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 保险是 社会 保险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明显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当然有权要求单位补交!

员工进入用工单位第二月起,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并可提供在用工单位实际产生劳务关系证明,包括(工资条、打卡记录、员工同事证明等),提供之后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双倍工资补偿,例如:5月进入用工单位,工作至12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从6月起至12月这几个月可提出双倍工资补偿。

社保:员工进入用工单位第二月起,30天内未给员工正常购买职工社保,并可提供在用工单位实际产生劳务关系证明,包括(工资条、打卡记录、员工同事证明等),员工可向劳动监督管理局提出劳动仲裁,按仲裁结果用工单位需为员工补缴工作期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和利息。例如:5月进入用工单位,工作至12月未给员工购买职工社保的,员工提出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如实企业需为员工补缴6月-12月职工社保,期间所产生滞纳金及利息由企业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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