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工作时摔伤,算工伤吗?

我妈妈是一名环卫工人,有一次在清扫马路的时候摔断了手,据他们一起工作的人都说,他们单位没签过劳动合同,那么,我妈妈的伤算是工伤吗?他们单位的人一直说给保,可就是没人给实际操作这事···请懂得的好心人帮帮我··我究竟该怎么办??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扩展资料: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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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最要的是要先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按照下面的程序走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6、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2个回答  2007-11-27
是工伤,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要提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找个律师帮助你一下,他会帮你收集相关证据,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维护你的权益.
第3个回答  2007-11-27
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可以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应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4个回答  2007-11-29
当然算工伤。事实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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