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0月受的工伤·距今已经2年了可治疗还没彻底,公司停发我工资 我该怎么办伤残鉴定要到2103年做

如题所述

1.你的伤害情况是什么样的?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恢复?
2.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追问

左手挤压伤现在 大拇指 活动受限 食指 前段肌腱没了 左前臂肌肉去掉不少 手臂不能正常旋转 估计还得 做 截骨手术 所以 还没完全 治疗结束 可是公司 不发工资 因为过了两年了 想叫我 去上班 可是 我 还想再治疗下 没限制 再去上班 所以我 该怎么做?

追答

你确实应该回单位,由单位为你安排你力所能及的工作,你的停工留薪期确实已满,单位的做法并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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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1
找公司啊 为什么要2013年做鉴定呢? 现在也可以做啊 做完鉴定 让公司赔偿的时候 算上后续治疗费 康复费 护理费 等等 不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2-08-11
如果你治疗没有结束是没有办法给你工伤鉴定的,也不知道对你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第3个回答  2012-08-11
没有罚款的说法。至于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医疗费(谁付的给谁)、伤残金(九级是9个月本人工资),另外你住院期间工资不停发。 1,公司应按9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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