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鉴定为工伤九级伤残,现在和公司解决赔偿的事宜,达不成一致,想申请劳动仲裁,我都要提供什么材料?

我于2012年3月14日出的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出的,当时公司人员和我说要在一个半月内提交报工伤保险的资料(在公司有工伤保险),我在一个月零4,5天的时候把材料交到了公司,公司说已经过了申报保险的期限,不能给予申报,要自己承担所有责任,随后和公司产生了纠纷,然后一直未去公司上班,也没有办理任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后来我自己申报了工伤,然后被确定为工伤,做了伤残鉴定,7月份出来的结果,伤残等级为9级,在这期间公司给我交保险交到2013年的3月,然后现在找公司谈赔偿,公司说可以报工伤保险,现在工伤保险报销的钱已经下来了,只有16000多元,距离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的九级伤残还差很远,我要怎么保障我的权利呢?我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呢?我想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我都要提交什么手续呢?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身份证复印件;

    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证据材料复印件; 

    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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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5
9级怎么可能只有16000呢?我10年的时候报的10级都会赔到30000多啊?你要实在不行再去仲裁那边问问。追问

律师给我算的是100000多,现在就是不服,想仲裁他们

追答

因为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已经帮你裁定了,你还是继续通过仲裁维护你工伤应享受的权益吧。

第2个回答  2013-11-15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9个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15
带上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了(例如:劳动合同,厂牌,工资条,工卡等等。追问

这些东西我都没有,我当初申请工伤劳动关系也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这样我要提供什么呢?

追答

发工资的银行流水账也可以的,没有的话那就找几个同事证明你是在那里上班的。反正只要确定你们的劳动关系就行了。

追问

我的劳动关系已经确认了,现在只是想仲裁赔偿的事情,就是不知道要什么材料?

追答

需要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单据、交通费单据、住院病例、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等

第4个回答  2013-11-15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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