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05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有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用人单位能提供培训期间所花费费用的发票,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08-09-10
08年一月开始 用人单位不准扣违约金.
我签了3年,也刚辞职,呵呵
第3个回答 2008-09-10
新劳动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劳动者要支付违约金:
1.与公司达成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为劳动者进行培训(如海外培训或出钱请外面的专家老师来公司培训或在公司外的培训机构培训),劳动者要做满约定期限,提前解约要支付违约金。
2.与公司达成保密协议,在本公司离职后的一定时期内(最多两年)不能进入与本公司有商业竞争的公司工作,违约的要赔偿。
不属于这两种原因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是不能规定其它违约金的,否则就是违法,无法律效力。
你所签的合同中违约金这一条是违法的,无法律效力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