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
年终奖是上一年的绩效奖励,即使你下一年离开了,也是你该拿的,并不是你占了公司的便宜;
2.辞职是你情我愿的事儿,舍不得你走大家可以谈,条件谈不拢,你就在约定期限交接了工作结清工资离开,本就是正常的商业规则,没什么厚道不厚道的;
3.每个公司都有大把人等着拿了年终奖就辞职,所谓金三银四,年后人力市场一派繁荣景象,招人顶替你的位置相对容易得多。从这个角度来说,你还帮了HR一个大忙呢。
现实中,
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一类是劳动合同约定,二类是规章制度规定,三类是由企业老板决定的“红包”这三种不同形式。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既然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是一种货币性收入,那么年终奖也自然算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