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逼迫自动离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时间,马上要升职了,但突然经理找我谈话,说老总要求经理对我进行辞退处理,原因就是我认识一个同行,公司担心可能会对公司不利.最后让我在一份自动离职的声明上签字.公司未做任何赔偿,至今公司没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劳动保险.请问该如何索赔?
我在工作中并无任何过错,相反短时间内业绩很好,经理也很赏识,但公司老总坚持要求辞退,辞退的理由仅仅是认识那个同行!而那个同行在行业中又比较有名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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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6

  被公司逼迫自动离职,如果你是属于被迫辞职的,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第2个回答  2015-04-26
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或赔偿的,如果公司主动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以及补发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期间的工资;

或者要求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一年2个月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08-12-15
1.如果你已经申请了书面辞职报告,并且上面有你个人签名的,这表示是你自愿辞职。

2.自愿辞职是没有经济赔偿的。

3.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4.如果单位一个月之内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又证明你不胜任工作,是可以解雇并且没有赔偿的。

5.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加班费等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08-12-15
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你工作了一个月,还处于试用期的话,公司觉得你不适合这个工作,可以不让你转正,并提前告诉你结果,可以不给任何赔偿。但是如果你没有试用期,你的合同里有赔偿条款,就按赔偿条款执行。劳动法规定每在该单位工作1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不足1年。
连合同都没签,辞职报告也是多余的啊,你们单位做的很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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