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工伤停职留薪期间上班是否能要求补偿

工伤是4月4日发生的,但是工伤鉴定完成是7月27日,鉴定为停职留薪四个月,十级伤残,但在4月4日工伤期间每天都去单位上班直至现在,没人和我说受伤不用去上班啊、、
从工伤发生到鉴定结果下来正好四个月,这期间我每天都去单位上班,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向单位要求补偿四个月工资,毕竟我一天停职留薪待遇都没有享受。而现在要求停职留薪单位也不同意,毕竟伤也好了(希望专业的律师之类的给我回答下)

不可以!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后出院后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或者劳鉴委确认休养期间,是治疗恢复期间,因为上班会妨碍治疗和恢复,不能复工。法律保护工伤职工休养权,不支持应当休养期间复工,对于主动复工的,用人单位不应另行支付工资报酬。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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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3
这个你可以很单位协商坚决,你也有要求补偿的权利。单位应该出于同情的考虑,适当的给你一些补偿。比如一定比例工资或假期补偿。当然单位也权拒绝你的要求,因为你受工伤后,没有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上视同放弃主张权利。你和单位协商一下,看看单位的态度。如果单位拒绝,你可以和单位说说,你的伤并没有完全恢复,还需要定期检查,现在还有些疼痛不适,尤其是阴天下雨比较厉害,这也是一种策略。做这些的前提是,你要考虑清楚,单位的性质和你工作存在的得失问题。
第2个回答  2018-09-04
1、停工留薪期就是给你停止工作、休息养病的时间,单位还必须给你正常发工资交社保。
你停工期上班活雷锋啊?你不知道“停工”俩字什么意思嘛?
2、停工期的具体时间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只说是医疗机构给出的建议休养时间,一般1年内,就算伤情严重再申请延长,也不会超过两年
3、有些地方有种说法是,停工期未结束就自行上班,自动视为停工期的结束。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4、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就是:假期+单位正常发工资福利+需要护理的单位负责
你要么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发放停工期的工资福利
第3个回答  2018-09-04
如果您自己主动去单位上班的,在要求补偿不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8-08-27
工伤该休息你去上班是单位要求的吗?或者是你自己不愿休息?如是前者你有权要求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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